第四百七十二章 政绩评比(3 / 29)

汉律规定各郡国每年九月必须定期地向中央报告本地的租税收入、户口统计、治安等数据。

将此称为“上计”,以便皇帝与朝廷能够了解地方情况,从而制定好来年的施政方针,对于地方官员进行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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