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八一章 三司争锋(3 / 39)

院设立之前,帝国的刑律都是由三司把持。

三司的职责明确,京兆府负责缉捕,刑部负责审讯,大理寺进行审核以及最终的判决。

不过京兆府的缉捕范围只是在京畿道,出了京畿地区,则是刑部派人与

-->>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