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 不得已而为之(7 / 39)

位府兵的家。

就一进屋,左中右三间,中间是厅堂,稍大一些,右边是府兵夫妻二人的居所,左边是其父母居所。

这一进屋左侧又有左厢房,共三间小屋,两间住人,一间住着两个儿子,一间住着两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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