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义不容辞的义务(3 / 16)

辱,认为是生命诚可贵,爱情价更高,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。

为了反对包办婚姻,他留书一封,不自由,毋宁死!

然后就真的自杀死掉了!

对于身体原主人,方岳的评价只有两个傻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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