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六十一章 判决(3 / 27)
不讳,其父许向华的逃跑行为视为对法律的蔑视和绝不执行判决的表现
现法院依法严惩,判处许魏芳有期徒刑7年,其母魏青梅有期徒刑2年,被告人许魏芳需在全国日报上公开向被害人赔礼道歉,并赔偿被害人许
-->>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不讳,其父许向华的逃跑行为视为对法律的蔑视和绝不执行判决的表现
现法院依法严惩,判处许魏芳有期徒刑7年,其母魏青梅有期徒刑2年,被告人许魏芳需在全国日报上公开向被害人赔礼道歉,并赔偿被害人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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