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谨受教慈不掌兵(2 / 34)

时或行军时逃亡的,逃一日徒刑一年,多一日加一等,八日流三千里,十五日处以绞刑;一种是针对踏上驻防征途的戍卒的,驻防途中或在防期间而逃亡者,一日杖八十,三日加一等;一种是针对战时逃亡的,一律处斩。——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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